
存量房买卖合同(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存量房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存量房买卖合同1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经纪机构: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下列房屋买卖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南京市 区 ,建筑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 ;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丘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为 □ 出让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划拨取得。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屋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其中含定金(小写) 元,(大写) 元,尾款(小写) 元,(大写) 元。
第四条、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按下列约定:
□乙方同意在以下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转让价款解交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设立的资金托管专用账户:
1、 年 月 日前将自有资金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解交托管账户。
2、甲方同意乙方向 银行申请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总额为人民币(小写) 元,(大写) 元,用于支付房屋转让价款的余款。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前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同时委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全部划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托管资金专用账户。若乙方不能按计划贷足或者银行不同意贷款申请的,则转让价款的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在银行贷款批准或者不批准之日起 3日内以现金解交托管账户。
3、甲方同意乙方自留尾款 元,不存入托管账户,在房屋交付时,甲、乙双方自行交割。 □甲、乙双方同意以以下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房价款,并自行承担房屋转让价款安全的全部责任:
经纪机构及其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代收代付房屋转让价款。
乙方未按规定支付房价款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无法以现金方式补足贷款资金不足部分的,甲乙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撤销该房屋买卖的转移登记申请,同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金 元。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到期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乙方逾期支付房价款超过 天,且所欠应付到期房价款超过 元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在解除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退还乙方,所收定金不予退还;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占总房价款百分之 的赔偿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定于 时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双方定于 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甲方应在 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天,按总房价款的万分之 支付违约金。
甲方交付房屋的附属设施或装饰装修不符合约定的,按不符部分的 □约定价值 □评估价值 □市场价格 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在乙方解除合同后 天内将已收房价款和双倍定金返还乙方,并按总房价款的百分之 支付赔偿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
第七条、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后 日内,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适用)经纪机构应在甲乙双方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按《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为甲乙双方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的网上操作服务。
甲乙双方应在经纪机构的网上操作服务后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甲乙双方自行成交的适用)甲乙双方应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前通过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网上操作服务打印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并在3日内持申请书及其它登记资料向房屋权属登记机构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
乙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该房屋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办理以上手续应当缴纳的税费,由 □甲、乙双方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 。
第八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 □房屋正式交付之日 □权利转移之日 起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该房屋自权利转移之日起 月内被依法拆迁的(拆迁时间以乙方搬迁时间为准),双方按下列约定处理:
房屋拆迁补偿款高于(含本数)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甲、乙双方之间不因房屋拆迁产生新的权利义务;房屋拆迁款低于本合同约定房价款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占差额 %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该房屋正式交付时,物业管理、水、电、燃气、有线电视、通讯等相关杂费,按下列约定处理:
第十一条、甲方、乙方、经纪机构均自愿遵守《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方因违反《南京市存量房网上交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给他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十三条、本合同 □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 □自
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甲方留执 份,乙方留执 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
第十六条、 甲、乙双方约定补充条款如下: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证照|身份证号码: 证照|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存量房买卖 ……此处隐藏17860个字……证、土地使用证而需要使用前述资料时,甲方应当予以配合,但所领取的房产证、土地使用证仍应交甲方保管。交甲方保管的上述证件、资料,乙方均不得以遗失、被盗等为由而另行补办,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3、如需办理公证委托,所需评估费、公证费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协议解除
如乙方在所欠甲方借款到期后10日内向甲方还清了借款本息,则本协议自动解除,且各方均免予承担法律责任,但甲方应当将乙方交其保管的资料、证件及时交还给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在本协议第五条约定的房屋买卖条件成就时,如未能将上述房产及时过户给甲方并办妥相关手续;或者在本协议签订后不继续及时足额缴纳欠款;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将上述房产再次转卖给他人;或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提前还清银行欠款后将该房产抵押给他人,均属于违约。出现前述四种违约情形之一时,甲方除有权要求继续履行之外,乙方还应当按上述房产卖价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构成犯罪的,甲方还将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两方各执一份,自甲、乙两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各方均郑重承诺在签字前已详读、准确理解并自愿遵守本协议全部条款。
2、特别提请协议各方在协议每一页上均签名或者盖章。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存量房买卖合同15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职务: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年___月___日
职务: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在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地段(地块编号:______________)拥有房地产;名称: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现有偿转让,转让方式为(1)出售(2)交换(3)赠与(4)继承。
第二条乙方自愿从甲方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及其上物业。
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基底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
公用分摊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有使用权土地面积:______________;
物业部分为: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甲乙双方对上述转让数量、面积核对无误,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格为__________元,单价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全部交完。
第四条土地使用年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乙方继续履行原土地使用规则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乙方从__________年开始,缴纳土地使用费,在此以前的土地使用费全由甲方负责。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费由甲方负责缴纳。
第八条转让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经市公证机关公证,并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乙方正式取得房地产权。
第九条乙方获得房地产权,如再发生出租、抵押、转让(含出售、赠与、继承、交换)时,应按本合同第八条之规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条如系地产商第一次售房,原房地产预售合同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4份,甲乙双方、房地产权登记机关、公证处各1份。
转让方:____________(盖章)受让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房地产转让合同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同方式将其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合同。
房地产转让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等基本情况;房地产的位置、面积及物业情况;转让费用;使用期限;变更产权的登记手续、附件、签约地点和签约时间等。
特别提示:
1.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不符合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条件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2.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的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3.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做其它处理。
4.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5.房地产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6.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