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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加工合作的合同

时间:2025-07-05 14:57:27
工厂加工合作的合同

工厂加工合作的合同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厂加工合作的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工厂加工合作的合同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质量第一”的原则,认真履行质量职责,按期、按质完成甲方下达的电镀加工任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电镀加工能力,月加工任务数_____万支,平均日生产计划______支。(每天交货必须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全数送回甲方,每月乙方不能完成加工数所欠部分每支罚______元。)全月因甲方计划任务不足与乙方无关,甲方超出日平均数,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2、月累计电镀质量合格率_____%以上。

3、电镀件技术、质量指标:_____

1)确保项目:

A、_____镀后外径尺寸:________按2丝一挡分别交检

B、HV硬度:__________;

C、铬层最薄点≥_____;硬铬管不计算不考核镍层厚度;

D、电镀覆盖后大、小头误差

E、无划伤、碰伤、无电镀起层,剥落,露镍、针孔等电镀质量缺陷;

F、零件镀后在规定的部位,打印永久性加工代号。(代号:_____)

2)控制项目:

A、表面光亮,色泽统一,镀后内孔无锈蚀杂物或电镀引起的色斑;

B、内孔两端无电极及烧伤、拉伤;

C、封口端外圆至锥角处,两端内孔不允许有镀层。

4、镀件在镀前的指标:

1)镀前表面粗糙度<0.3;

2)批提供电镀加工件的合格率98%以上。

5、确认考核办法:

1)盐雾试验:每批由甲方抽取该规格2支进行试验,抽检试验不合格,则判断该批不合格。盐雾试验不合格作退货处理。

2)由于乙方电镀加工的产品耐盐雾试验能力不合格,造成电镀缺陷,在用户处的退货及罚款由乙方全部承担。

3)乙方的电镀加工任务,完成期限及流转过程中的控制按《电镀加工、流转过程管理控制办法》执行。

4)退镀后加磨的产品,由乙方及时全数返镀。

5)因乙方镀后尺寸超公差,加磨的产品,由乙方支付加工费。

6)各种型号的电镀加工产品,由甲方确定最长完成期限,乙方确认,乙方如超期不交,则按该规格出厂价计算,扣除该批款额。(计划之内)

7)《电镀加工、流转过程控制管理办法》为本合同的组成内容,与本合同一并生效。

8)乙方加工产品达不到确保项目指标,控制项目指标及不能按期完成计划指标,将影响下月资金安排。乙方补足计划任务后,甲方不影响对乙方资金安排。

6、结算方法:质量保证金_____万,当月_____日前开据增值税务票,次月_____日前付清上月货款。付不足部分按_____%付滞纳金,一个月付不清将终止合同,甲方负全责,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

7、终止事项:

1)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或者中途要求终止合同,提出终止一方,需提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阐述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

2)合同终止后,由乙方在7个工作日内提供对账单及相关结帐依据,同时提供库存成品、半成品的数量数据和处理方案,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对帐结果及对库存成品、半产品的处理意见;

3)合同终止后,甲方不再按本合同第六条货款支付规定支付货款。货款在甲乙双方核对无误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在______年内分期支付,并留质量保证金15%,______年后付清。

4)合同终止后,本合同中涉及到交货、产品质量索赔及技术保密等条款继续有效,乙方应承担的产品交货延误损失、质量责任及保密义务等条款,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失效;

5)合同终止后______年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在给甲方配套期间掌握及了解到的有关甲方的供、产、销往处及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如乙方生产与甲方相同产品,本合同终止事项(4)、(5)条生效,否则本合同终止事项第(4)、(5)条无效。

6)甲、乙双方如未按规定提前______月通知对方合同提前终止或合同到期后不在续订,擅自终止合同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本年度供货金额的_____%向对方支户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8、引起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来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不成,则上述争议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此合同在甲乙双方往来款降至_____万后方生效。

甲方(签章):_____

乙方(签章):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工厂加工合作的合同2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第一条合同总则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现就______油画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基本保证与要求

乙方确保根据双方确认的订货单为甲方产品加工,甲方保证向乙方回收乙方所加工的合格产品。

第三条加工权许可期限及合同期限

本合同于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自签订之日起至__ _ ___年_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期一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延长本合同有效期。

第四条合同信誉金

乙方获得合同约定的产品加工权之前,需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___元),甲方免费为乙方加工人员代表进行产品制作培训,本合同自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信誉保证金之日起生效,信誉保证金合同期满如乙方无重大违约,信誉保证金全额退还。

第五条产品的结算方式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加工品按统一加工价结算。甲方在货到后当三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银行帐号。乙方负责按时发货并代办托运,费用自理。

甲方凭清单验货,如有差异或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货当天应告知乙方。

自货到三日内,如属实是产品加工质量问题,该产品退回乙方。

甲方建议乙方审慎加工,避免返工或者退回;在不影响销售前提下,不做相应的处罚,若影响销售,将对乙方给予该产品成本10%处罚,该产品发回乙方。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要在接到乙方发来产品验收后,三日将加工费注入乙方银行帐号,如有违约给予甲方该货款的10%做为赔偿。

乙方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甲方给予的订单,如有违约给予乙方该货款的10%做为处罚。连续三次违约取消其加工资格, ……此处隐藏6143个字……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职责。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带给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带给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贴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带给,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贴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万箱,月订货量万箱的,每一天不低于万箱,万箱以上的,每一天万箱。

第六条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工厂加工合作的合同10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为保护合法持有商业秘密的正当权益,防止同行业其它企业或个人对甲方之不正当竞争,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深圳经济特区企业技术秘密保护条例》等国家和深圳特区有关政策,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共同信守以下条款做好:

一、委托加工涉及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产品(含不合格产品、报废品)、样品、工艺资料、印制板(PCB)、软件资料、原材料、图纸、来往邮件、客户信息等资料。

二、甲方对委托乙方加工所交付的所有物品享有所有权。

三、乙方不论加工工作完成与否,都应对本合同中甲方提供的所有物品、资料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故意或疏忽以泄露、告知、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等任何方式将甲方商业秘密透露给第三方知悉。

四、委托加工期间,乙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方式和采取必要的行动,保证甲方的商业秘密安全。

五、乙方应当于委托加工合同结束时,或者于甲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甲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甲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而不论这些信息有无价值。

六、乙方在加工完成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无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布公开时止。

七、若乙方违反上述条款,乙方将一次性赔偿甲方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乙方相关法律责任。

八、甲乙双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者共同委托双方信任的第三方调解。若协商、调解未成,双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提起诉讼的法院为甲方企业所在地的各级人民法院。

九、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经过双方的书面同意,合同的部分修改或部分无效并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十、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一、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厂加工合作的合同11

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合同编号:

加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日 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 年 月 日起委托乙方为甲方生产加工产品。

第二条:加工方式

(1)(乙方自备材料),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的,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相关全部损失。如甲方有指定材料供应商的,乙方必须按指定采购,否则甲方将拒收货品,并有权利向乙方索取一切相关损失的赔偿。

(2)(甲方提供材料,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返修的产品不得偷工换料。否则甲方将拒收货品,并有权利向乙方索取一切相关损失的赔偿。

第三条:乙方受甲方委托为甲方生产加工鞋类产品,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确认样品和甲方

质检人员的合理要求来组织生产。如品质达不到要求,甲方将拒收货品,并有权利向乙方索取一切相关损失的赔偿。

第四条:甲方需要乙方生产之产品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包装、交货期等要求由

甲方另行提供,双方确认后乙方必须按期出货,如延期出货,乙方需承担所有损失。

第五条:甲方提供给乙方用于生产的所有资料(包括楦头、款式、材料、包装、商标等)

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和使用,以免给其他个人或公司所利用,更不能用甲方提供的资料修改或直接生产给甲方以外的个人或公司,否则乙方必须赔偿给甲方每组鞋人民币十万元的损失。

第六条:付款:每月的货款甲、乙双方在次月6日前对账,甲方在对账当月15日前付清。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战争或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经双方协商确认一致后,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

决,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单位(甲方): (盖章) 加工单位(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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